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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学生早锻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5-08-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早锻炼对增强学生体质,培养良好生活习惯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早锻炼的管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南京农业大学学生早锻炼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学生早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早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早锻炼对增强学生体质,培养良好生活习惯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早锻炼的管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适用于一年级学生)。

一、早锻炼位置

根据各学院的早锻炼班级数及班级人数划分学院早锻炼位置,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好队伍,确定每个学生早锻炼位置。

二、早锻炼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六点四十分,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音乐响起前到达指定做操位置。

三、事假病假管理

凡因病、伤及事假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早锻炼者,必须在事后三天内向任课体育教师提交由校医院及学院专职辅导员签署的相关证明,经核实后方可销假。

四、考核人员管理

早锻炼考核由各班体委负责,各班体委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每周将考勤情况向任课体育老师汇报,如班体委协助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职务。

五、做操质量管理

校体育部教师和校学生会体育部干部负责做操质量管理,加强与班级体委交流,指出不足与改进意见。早锻炼时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每周结束后考核材料统一由校学生会体育部交至校体育部。

六、出勤管理

每学期早锻炼出勤率占体育课成绩10%,累计三次迟到

计一次缺勤,缺勤一次扣一分,缺勤十次本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计59分,待三、四年级重修早操合格后方能取得原有学分。因天气原因早晨六点三十分遇雨、雪早锻炼暂停。

七、冬季长跑管理

按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跑步,不得超越近道和使

用任何代步工具,对不服从管理一经发现按未出操处理。跑操时持本人的跑操卡,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他人代为签到。如一经发现,按本学期早操不及格处理。

南京农业大学体育部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